办信科
发布时间:
2021-03-23 08:30
信息来源:
驻马店市信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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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照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和有关规定,及时、准确登记群众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(含写给市、局领导,局收到和市纪委举报中心移交来信),逐件区分清楚问题性质、管辖层级、是否受理。
2.符合不予受理、不再受理、存等情形的,作出相应处理;应当转送、交办或督办的,提出办理的具体建议,分办到督查科。
3.负责人民建议日常和专项征集工作。
4.加强对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诉求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。
5.信访人反映同一事(纯案)的,精准甄别关联并案(同事不同人)。在信访信息系统登记的各类信访件,无论受理与否,都要分类报送督查科掌握信息。
6.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对口省信访局办信处全部职能
负责人:冯峰







